三、理工医类专业
1.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
第三条“考试课程与学分”中所列第11门考试课程“高级程序语言设计”名称改为“高级程序语言设计㈠”,学分不变,考试计划中涉及上述课程的其他相应部分作同样修改。
2.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
第三条“考试课程与学分”中所列第5门考试课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名称改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㈡”,学分不变,考试计划中涉及上述课程的其他相应部分作同样修改。
第六条“新旧考试计划衔接”表中“2001―2005年度考试计划课程及学分”原“邓小平理论概论(3学分)”改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3学分)”和“毛泽东思想概论(2学分)”。
3.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
第三条“考试课程与学分”中所列第12门考试课程“高级程序语言设计”名称改为“高级程序语言设计㈠”,原学分不变,备注中“含上机2学分”改为“含上机1学分”,考试计划中涉及上述课程的其他相应部分作同样修改。
4.中医学专业(专科)
第三条“考试课程与学分”中所列考试课程“中医学㈡”名称改为“中医学㈠”;“方剂学㈡”改为“方剂学㈠”;“中医内科学㈡”改为“中医内科学㈠”。学分不变。考试计划中涉及上述课程的其他相应部分作同样修改。
5.中医药学专业(专科)
第二条“学历层次与规格”第二段原为“总学分不少于81学分”,现改为“累计学分达到80学分”。
第三条“考试课程与学分”中所列第5门考试课程“中医学基础㈠”名称改为“中医基础理论㈠”,学分由原来的8学分改为7学分;取消2001年时间表(京考自考[2000]24号)中下半年本专业10月28日上午安排的“中医学基础㈠”,在上半年4月22日上午增加“中医学基础㈠”的考试安排。
第6门“中医学㈡”改为“中医学㈠”,第7门“方剂学㈠”改为“方剂学㈡”,学分不变。
考试计划中涉及上述课程的其他相应部分作同样修改。
6.护理学专业(专科)
第三条“考试课程与学分中”所列第12、13门考试课程“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名称改为“内科护理学㈠”、“外科护理学㈠”,学分不变,考试计划中涉及上述课程的其他相应部分作同样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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