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在总体上与一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同时,为体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在专业设置上突出了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注重考核应考者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培养从事餐饮行业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其基本要求是:通过本专业的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掌握餐饮管理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在实践中熟练、灵活应用,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在专科毕业的基础上,凡取得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12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达到67学分以上,通过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主考院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的,必须补做,不补做者不予毕业,补做合格的,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四、考试课程和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4毛泽东思想概论2 2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 315英语(二)14 4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3 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15985餐饮经济学导论6 6986中国饮食文化6 79006餐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6证书课程89008餐饮企业信息管理6证书课程99007餐饮企业财务管理6证书课程109009餐饮企业战略管理6证书课程11987餐饮美学4选修课
(四选二)12988食品营养学413989国外饮食文化414990宴会设计3991宴会设计(实践)1 论文0不记学分 75 五、考试方式
1、 除实践课外,其他课程均采用笔试办法,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
2、 实践课由主考学校统一安排,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
3、 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通过全部笔试及实践课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学校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主考学校根据考生的论文选题方向为其指定论文指导教师。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
六、专科接考本科的规定
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专科毕业生,应执行以下规定:
1、烹饪类、经济管理类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2、其他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参加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需加考专科段三门课程。
⑴餐饮管理与实务 ⑵现代厨房管理(含实践) ⑶食品卫生与安全
3、年龄超过35岁(含)的考生,可以不考英语(二)课程,但必须加考该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二门选修课及专科的一门选修课,方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凡不考英语(二)的考生,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七、课程说明
1、毛泽东思想概论(略)
2、政治经济学(略)
3、英语(二)(略)
4、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略)
5、餐饮经济学导论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