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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教自考广告专业考试计划(独立本科段)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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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能从事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经营与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本科基本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广告基本原理与广告运作的规律,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具备较强的广告策划、设计与管理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广告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考试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的要求相一致。
  本科在专科的基础上,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2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1学分,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告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的暂行规定》.北京市学位季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毕业设计答辩未通过者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补作合格者可获得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考试课程 学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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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概论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英语(二)
广播电视广告
平面广告设计
中外广告史
美学
广告媒体分析
现代管理学
电脑三维设计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广告摄像与摄影
新闻事业管理
法学概论
创新思维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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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从11--15课程中选考2门不低于10学分
综合作业 毕业论文


    四.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除平面广告设计、广播电视广告、电脑图文设计(本)、广告摄像摄影采用设计的方式考核(考试时间为3小时)外,其余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作综合作业。其要求是:(1)独立完成某一广告个案的部分策划实务,或主持完成某项市场调查,并提交报告;(2)独立完成某一广告作品的设计与创作并提交作品。
  综合作业完成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主考学校提供论文参考题目,应考者也可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自定题目,但须由主考学校同意。论文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

    五.专科接考本科的规定
  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专科毕业证书者,应执行以下规定:
  1、广告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接考本专业本科段。
  2、其他专业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广告专业(专科)的五门课程:广告学(二)、广告策划、广告法规与管理、广告设计基础、电脑图文设计(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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