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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教自考广告专业考试计划(专科)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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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从事广告策划、设计、经营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专科基本要求:掌握广告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广告运作的基本规律,具备一定的广告策划、制作和管理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广告专业(专科)课程考试水平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同类专业专科的要求一致。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规定的16门课程成绩合格,累计达到7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告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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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大学语文(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
市场营销学
传播学概论
广告学(二)
广告设计基础
广告文案写作
广告策划
广告法规与管理
广告心理学
电脑图文设计
英语(一)
企业形象与策划(CIS)
市场调查与预测
公共关系学
新闻学概论
中国文化概论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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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业


大作业
注:从15--21课程中选考2门总学分不低于10学分


    四、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中,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广告设计基础、电脑图文设计(专)采用作画(设计)的方式考核(考试时间为3小时)外,其余课程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广告设计基础课程参加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构成课程的考试。
  2、考试成绩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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