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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教自考会计专业考试计划(专科)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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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能胜任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系统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相关的财经政策和法规,具有熟练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分析工作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专科层次。其总体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专科的要求相一致。
  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17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在81学分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培养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高等数学(一)
大学语文(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
基础会计学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英语(一)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级财务会计
成本会计
财务管理学
管理会计(一)
中国税制
企业管理概论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3
3
2
6
6
4
4
5
6
7
4
8
5
6
6
4
5
4

含时事






选考一门

    四、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考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方案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执行的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除另有规定)按下表规定替代。

序号
1996-2000年考试计划
2001-2005年考试计划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哲学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高等数学(一)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基础
基础会计学
财政与金融
基础英语
经济法概论
应用统计
国家税收(注师方向)
管理会计
财务管理
财务会计(本专业)
成本会计
审计学(注师方向)
6
8
6
4
4
5
5
6
5
5
6
5
6
12
6
4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高等数学(一)
大学语文(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
基础会计学
中国税制
英语(一)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管理会计(一)
财务管理学
中级财务会计
成本会计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3
6
6
4
4
5
4
7
4
6

6
6
8
5
4

  说明:以上衔接表内为会计专业,包含注册会计师方向。该方向内与会计专业共有的课程不加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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