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各专业的考生来说,法律基础是必考的公共基础课程。由于这门课属首次开考,没有以前的经验教训可资借鉴,加之教材内容较多,既涉及基本理论又涉及法律实务,而考生在平时工作中涉及法律知识又较少。如何自学好法律基础?怎样在自学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这是广大农村自学考生非常关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自学法律基础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作一分析,希望能给考生以帮助。
一、把握课程性质和设置目的,努力培养学习法律基础的兴趣。
法律基础课程是面向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各专业为培养和检验自学应考者的法律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而设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既是一门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又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通过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加强对农村考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律素质,完善其知识结构,以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鼓励农村考生自学成才,培养他们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以适应农村工作岗位的需要。
从某种角度讲,兴趣源于动机和理想,源于对课程本身重要性的认识。农村自学考生一般都是有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和沉重的家庭负担的成年人。很难设想,一个对课程的性质与设置目的不甚了解、不懂得学习该课程必要性及重要性的人,一个没有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追求真理的生活志趣的人,会把繁重的工作、家务之余所剩下的一点极其有限的自由支配时间,主要用在看书学习通过自学考试上。如果考生在需要和实践中培养了对学习法律基础的浓厚兴趣,那么就会激发出强烈的求知渴望和刻苦钻研的精神,树立信心,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最终完成学业。
二、全面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正确处理好教材与自学指导的关系、教材与大纲的关系。
第一、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是我们学习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只有全面而重点地自学好课程的基本内容,才能在应考时考出好成绩。在自学过程中,考生可能会感到法学基础的内容丰富、理论性强,较枯燥抽象,对每章的问题理不出一个头绪,分不清主次。究其原因是没有能够较好地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
法律基础除绪论部分须掌握法的特征、本质及作用外,主要涉及民事和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以及其他与农村考生有关的法律制度。
民事、经济法律制度部分主要包括教材中第一、四、五、六章的内容。学习民法理论时,注意把握各部分的内在联系: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调整这些关系要遵循一定原则;被调整的这些关系,在法律上便是民事法律关系;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必须有主体、内容和客体;所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必须有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而行为是大量的,主要是民事法律行为;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进行民事活动,都不可能事事亲自去干,于是代理制度便应运而生;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目的就在于实现自己的权利或利益,为此民事法律制度设定了几大类民事权利;当自己的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最终要请求救济,相应地产生了民事责任;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也不能没有期限,故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合同和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也是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律制度部分的基本内容包括合同的特征、有效要件、无效和可撤销的合同;合同订立的形式、主要内容及程序;为了实行合同的目的,必须强化合同的履行及担保履行;合同作法成立后,法律允许一定条件下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婚姻法、收养法及继承法等主要内容。经济法律制度主要是规定企业、银行、税收、反不正当竞争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与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发展实际内容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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