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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自考税法阅卷分析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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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背,把书本上的知识搬到答题纸上,并没有理解税收保全措施的真实内涵,也没能对税收保全措施进行一定阐述。考生在学习税法中存在的问题在卷面也有反映。对于具体制度而言,考生不仅要关心制度的施用条件,施用措施,还要关心制度本身可能会产生什么问题,产生问题时应怎么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一项具体制度的本质内涵。

案例题

本次考试案例题部分共分三道,共计36分,所占的分值比较高。

  第40题是根据案例要求计算企业应纳增值税额。多数考生得分为6—9分,是全卷得分较低的题目之一。从试题考核角度、覆盖知识点等情况看,考虑到增值税在税法中的重要地位,以较大分值出现,还是较为合适的。同时,从增值税计算角度考核,侧重税法的应用性目的,角度也较合适。从从案例所涉及的增值税法的知识点看,覆盖面较广。

  第41题是根据案例要求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本题多数考生得分在5—9分之间,本题计算和需要说明的项目较多,得分率更低。本题也是以计算的方式考查税法中的重要知识点。

  第42题要求考生根据案例说明某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要缴纳,应纳税额是多少。本题虽然也要求计算一项应纳税额,但是由于较大分值分布在第一设问的理由说明上,考生能按部就班地按设问所示加以解答。考生得分率较高。有一定数量的考生虽然能够正确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但回答第一设问时却认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试想,如果案例情境中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回答第二设问中的计算题就没有必要了。发生这种现象,体现了考生对知识的掌握停留在单个知识点,没有融会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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