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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考问答(二)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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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工科类、经济类和其它专业类的考生,达到哪一级计算机等级考试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董主任:凡取得国家统一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标准的工科类考生,可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取得一级标准的经济学类和其他专业的考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记者:免考何时办?如何办?

  董主任: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考完应考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按免考规定在审办毕业证时办理。

  要求免考的考生,必须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毕业证(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学习成绩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数、考试(考查)成绩);然后,由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依据《细则》进行初审,并填写《陕西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并将有关材料送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

  记者:专科毕业后,续报本科有什么规定?

  董主任: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毕业生,均可继续报考本科,但根据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的精神,原学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和现报本科专业学科门类相同者,可直接报考。如原学专业的学科门类和现报本科专业学科门类不同者,亦可报考,但需要加考该专业专科部分相关课程,其具体规定如下:

  1、会计专业:基础会计学、企业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企业财务管理;

  2、英语专业:综合英语(二)、口语、听力;

  3、汉语言文学专业: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含当代)、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

  4、法律专业:法理、刑法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

  5、律师: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

  6、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基础、电工技术基础。具有专科毕业或同等学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以上职称),可以直接报考与自己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

  7、工业工程专业:工科类可以直接报考;非工科类的专科毕业生,需加考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基础、电工技术基础三门课程。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属工程类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同等学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报考;

  8、计算机应用专业:数字电路、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应用;

  9、国际贸易:非经济管理类专业应加考政治经济学(财)、国际贸易、对外贸易实务、国际金融;

  10、农学:植物学、植物生理学、土壤肥科学、作物栽培学;

  11、工商企业管理:工科类、文史类、外语类等专业应加考政治经济学(财)、工业企业生产管理、经济法、市场营销四门课程。

  记者:省内应考者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等,要求转往省内有关地、市,如何办理转考手续?

  董主任:省内考生由甲地转往乙地,若需要办理转考手续,有两种办法:一种是考生在甲地考办申明原因,由甲地考办向乙地考办开具介绍信办理转考手续;另一种是考生直接到乙地考办重新报考现考专业,由当地考办发给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待该专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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